一、两者的概念
借条与欠条,均是表明债权债务的凭证。但是,借条产生的原因只能是借贷关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书面借款凭证,证明双方是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的产生原因有多种,包括借款、买卖、租赁、分红、工程款等等。它是双方过往经济往来因结算而产生的结算凭证。欠条,对于欠款的性质、原因及双方的结算过程等等,法院应当予以查明。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二、借条的诉讼时效
1,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当然,期间借款人有还款的,以还款之日起次日重新起算三年。或者出借人期间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中断。
2,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当然应该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未约定还款期限,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三、欠条的诉讼时效
1,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三年。当然,期间借款人有还款的,以还款之日起次日重新起算三年。或者权利人期间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中断。
2,未约定还款期限,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