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律师才算是好律师?

我今天发了一条朋友圈,有一个人给我评论了这样一条,她说她不喜欢不惜一切代价颠倒黑白,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但是她喜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怕得罪人、据理力争的律师。我把她评论的重点放在了两个词上面,一个是不喜欢颠倒黑白的、一个是据理力争。总结起来就是说她喜欢可以合理满足当事人需求的律师。

颠倒黑白的律师当然是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不符合法律行业的相关职业操守,所以这一类人当然是不被大家欢迎的。但是关于“据理力争”,对这个词的理解,可能同行和当事人之间会有不一样的理解。直到目前为止,有很多人会认为,一个好的律师一定要有比较大的声音、比较火爆的脾气,一上去就能把别人镇住。这是很多人对律师的理解,我和我的非律师朋友交流的时候,他们认为这样的才是好的,是据理力争的律师。他们有时也会调侃一下我,说我不太适合当律师,当然他们的质疑,只是在开玩笑。我眼中的据理力争和一般的世俗的据理力争有所不同,下面和大家交流一下我的想法。

我眼中的据理力争是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寻求合适的结果,满足当事人最根本的需求。不一定是声音最大就能达到效果。现在我分享一下我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小故事。

我主要做的工作内容是保险法这块,很多是发生交通事故这之类的情形,我接触过很多的第一现场,也就是当事人刚发生事故,过了几天,双方因为赔偿的问题闹出的矛盾和纠纷比较大,但往往这一类的案件需要双方当事人更好的配合才能达到效果,我尝试过很多解决方式。我曾经为了当事人据理力争,我代理的是受害方,和车方之间关系闹得比较僵,为了当事人据理力争,一分钱都不肯放过,帮他争取到最高的赔偿,办案的艰辛不再言说,中途闹过很多不愉快,导致做这个案子的时候非常地低气压。

经过那次事情之后,我回来反思自己,因为古板的坚持,导致所有的谈话都比较坚硬,后来我换了另外一种方式,在以后的案子里面,我会先听车方诉说,不只是听我的当事人诉说,让他来还原事实。因为毕竟有时候,矛盾的产生,事情的发生不是因为一个人而导致的。我觉得人都是善良的,换了一种方式之后发现处理事情的效率提高了很多。

比如上次有个案子中,车方和受害人之间本来闹得比较僵,车方情绪很大,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坐在地上或者是打电话喊人之类的,后来我把人群隔离开,跟车方司机沟通,虽然司机撞了伤者,但是他自己确实有自己的原因,而且之前的不配合也是因为确实有一些误会在其中。我们听司机说完之后,司机的怒气基本下降了百分之五十,表示理解并且引导了之后,比较诚恳地诉说了当事人的难处:伤者的经济条件困难、儿子情况特殊。司机听了之后变得非常配合我们,在最后庭审完了之后还额外补偿了伤者三千元补偿金。所以我发现,正确地引导当事人的需求,去揣测当事人真正的需求是非常重要的。

在刚才说的这个案子里面,当事人是非常感谢我们的,因为我们确实是帮他解决了他最想要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并不是要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地强悍,而是要运用自己的知识作为武器,去调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以事半功倍的解决问题,这样的律师才是我们心目中的好律师。

这些就是我做民事案件的一些启发,我心目中的好律师就是一定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寻求最满意的结果。我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律师是一群什么样的人,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民主与法治》杂志社的总编刘顾明先生曾经总结说:律师这个职业,其实是一个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酷,说起来很烦,做起来很难的职业。相信很多律师朋友,尤其是如我一般年轻的律师对此应该会有很大的共鸣。

今天我们交流的话题是: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可以说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相信每个人心中对好律师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我也相信,这种好与坏的划分也是相对而言,下面我分享一下我心中对好律师的看法,以供大家交流和探讨。

总体上说,我认为做一名律师,只要严格遵守律师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努力地学习法律职业知识与技能,并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与经验,然后尽心尽力地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称之为好律师,或者说是合格的律师。与此同时,不同于社会上所谓的“大律师”、“名律师”,我心中对好律师也有一定的划分,当然要强调的是这种划分没有进行高下比较的意思,只是我对一名律师在不同的职业阶段或者说在他不同的能力影响下的职业境界的划分。

我认为的第一个层次上的好律师,往往是针对职业初期的年轻律师而言的。处于这个阶段的律师,怎么成为好律师呢?就像刚才上面说的,要严格遵守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然后努力地学习法律职业知识,利用我们自身的法律知识,尽最大可能去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执业初期的年轻律师来说,做到这样的应当称之为好律师。

第二个层次的好律师是指在特定的行业、一定区域内,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这个时候,作为好律师,除了要满足第一个层次好律师所拥有的条件外,不能拘泥于只做通晓法律的工匠,还应该尽自己的所能去为这个律师行业,或者为他所在的区域去做出一定的贡献,从而促进所在地区的律师行业以及所在区域的社会进步与发展。

第三个层次的好律师,也是我心中好律师的终极理想。我认为这个层次的好律师,应该具备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以及政治家的立场。正如有些人形容的中国律师界所谓的良心张思之律师所说的那样。而且我认为这个层次的律师,犹如金庸笔下武侠小说里的大侠,能够利用自身所具有的法、术、事去匡扶正义,去扶危济困,去推动整个社会的变革与进步。如韩国电影《辩护人》这部影片中,所展示的后期的宋佑硕律师的形象,这是我认为的最高层次的律师的形象代表。

同时我也真诚地期待我们律师界出现越来越多这样的好律师,因为只有越来越多这样的好律师的出现才能让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更好地向前推进。也正如江平先生所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兴则国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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